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2條 法規: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一章 總則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銀行業,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票券商及信託業。銀行業以外之金融業兼營票券業務及信託業務者,其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制度,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依本辦法辦理。 本條定義的名詞 銀行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