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證券資產基礎證券私募特定人範圍投資說明書內容及轉讓限制準則 第5條 法規:受益證券資產基礎證券私募特定人範圍投資說明書內容及轉讓限制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5條 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之私募及再行賣出,不得為一般性廣告或公開勸誘之行為。違反前項規定者,視為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之行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