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銀行在臺分行發行新臺幣金融債券辦法 第3條 法規:外國銀行在臺分行發行新臺幣金融債券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3條 外國銀行分行發行新臺幣金融債券,銷售對象以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三條第三項所稱之專業投資人、全國農業金庫及辦理儲金匯兌之郵政機構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