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3條 法規: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四章 個體財務報告 第23條 銀行編製個體財務報告,得免編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八號所規範之部門資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