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第三人認可及其公開拍賣程序辦法 第15條 法規:公正第三人認可及其公開拍賣程序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第三章 公正第三人之公開拍賣程序 › 第二節 訂定底價 第15條 公正第三人辦理不動產拍賣底價評定前,應至拍賣不動產現場查勘,並應拍照及作成查勘紀錄記載該不動產之使用情形。前項查勘紀錄,應記載下列事項:一、拍賣抵押土地時,該土地上之使用情形,如土地上有工作物或農作物時,其權利者。二、建築物之占有使用人,如非為抵押人或債務人占有時,其占有使用人及占有之原因。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