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委託會計師查核金融機構辦法 第1條 法規:財政部委託會計師查核金融機構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檢查目 本法規已於 2022-08-02 廢止,以下為廢止前的條文,僅供參考。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財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執行銀行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之規定,委託會計師查核金融機構,特訂定本辦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