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 第24條 法規: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24條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對其業務人員之異動,應按月彙報本會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