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6條 法規: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6條 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其金額以每一客戶成交日買進、賣出證券價金相抵後之應付價金為限,但不包括信用交易融資買進及融券賣出款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