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42條 法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三章 基金之種類 › 第七節 組合型基金 第42條 組合型基金指投資於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期貨信託事業或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且不得投資於其他組合型基金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