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44條 法規: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五章 附則 第44條 本辦法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修正發布之第二十一條自一百零二會計年度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