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6條 法規: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6條 本法所稱保護基金,指依本法捐助、捐贈及提撥,而由保護機構保管運用之資產及其收益。 本條定義的名詞 保護基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