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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櫃檯買賣事業對其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異動應於事實發生後或異動後五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對其業務人員之異動,應按月彙報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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