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條會計師執行業務事件,應分別依業務事件主管機關法令之規定辦理。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告,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依主管機關所定之查核簽證規則辦理。前項查核簽證規則,應訂明會計師執行之查核程序、查核工作底稿、查核報告及其他應遵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