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進修機構審核辦法 第8條 法規: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進修機構審核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8條 經認可為會計主管進修機構,應妥善保存各上課紀錄包含開課日期、課程名稱、課程時數及參加並完成訓練課程之學員名冊(格式如附件二)等書面文件備查。前項保存年限不得少於三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