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58條期貨經理事業之業務員,應參加主管機關所指定機構辦理之職前訓練與在職訓練。初任及離職滿二年再任業務員者,應於到職後半年內參…
- 第59條期貨經理事業之業務員,參加職前或在職訓練成績合格者,由訓練機構發給結業證書,並將訓練成績送服務機構作為考績、升遷及工作指…
- 第60條期貨經理事業之業務員未參加職前訓練或在職訓練,或參加訓練成績不合格,於一年內再行補訓一次,成績仍不合格者,應撤銷業務員登…
- 第61條期貨經理事業負責人、業務員、其他從業人員及其配偶從事交易或投資之相關管理規範,由同業公會訂定,申報主管機關備查;其修正時…
- 第62條期貨經理事業及其負責人與業務員應本誠實及信用原則,忠實執行業務。前項事業及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洩漏委任人委託事項及…
- 第63條期貨經理事業之負責人或業務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主管機關予以獎勵或表揚:一、為建立期貨市場制度貢獻心力,具有顯著績效。…
- 第65條他業兼營期貨經理事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準用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一條至前條規定。他業兼營期貨經理事業,專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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