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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期貨經理事業設置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標準所稱期貨經理事業,指經營接受特定人委任,對委任人之委託資產,就有關期貨交易、期貨相關現貨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項目之交易或投資為分析、判斷,並基於該分析、判斷,為委任人執行交易或投資之業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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