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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期貨交易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法規章節: 第103條

主管機關得於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派員監理;其監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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