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評等事業管理規則 第7條 法規:信用評等事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7條 信用評等事業經營下列業務:一、從事信用風險程度或績效之評等。二、提供與評等相關之諮詢服務。三、進行與評等業務相關之出版事宜。四、其他經本會核准之有關業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