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 第13條 法規: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13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