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第2條 法規: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2條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之委託書,其格式內容應包括填表須知、股東委託行使事項及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基本資料等項目,並於寄發或以電子文件傳送股東會召集通知時同時附送股東。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之用紙,以公司印發者為限;公司寄發或以電子文件傳送委託書用紙予所有股東,應於同日為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