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處務規程 第4條 法規: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組織目 第4條 本局設下列組、室:一、證券發行組,分五科辦事。二、證券商管理組,分五科辦事。三、證券交易組,分四科辦事。四、投信投顧組,分四科辦事。五、會計審計組,分四科辦事。六、期貨管理組,分六科辦事。七、秘書室。八、人事室。九、政風室。十、主計室。十一、資訊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