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員進用辦法 第6條 法規: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員進用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組織目 第6條 存保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董事、監察人、副總經理及應業務所需其他重要管理人員、特殊技術人員,由存保公司建立項目、職位及所需資格條件陳報本會核定後依規定程序進用,不受前條應公開甄試進用之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