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6條 法規:大陸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類別: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兩岸經貿目 第三章 會計帳簿 第16條 財團法人除應設置普通序時帳簿及總分類帳簿外,其特種序時帳簿及明細分類帳簿,得由財團法人按事實需要酌量設置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