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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議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委員會議,須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如委員不能出席會議時,得指派相關人員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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