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9條 法規: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組織目 第9條 港澳處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香港與澳門地區政策之研究及規劃事項。二、關於香港與澳門地區有關事務之處理及協調事項。三、關於香港與澳門地區同胞之聯繫及服務事項。四、關於香港與澳門地區事務之其他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