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16條 法規:大陸委員會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大陸委員會 › 組織目 第16條 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一、資訊業務之規劃及推動。二、應用系統之管理及硬體設備之維護。三、本會網路之維護管理及技術支援。四、資通安全之防護。五、駐香港、澳門機構資訊運用及資安維護之協助。六、其他有關資訊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