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條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一、資訊業務之規劃及推動。二、應用系統之管理及硬體設備之維護。三、本會網路之維護管理及技術支援。四、資通安全之防護。五、駐香港、澳門機構資訊運用及資安維護之協助。六、其他有關資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