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 第6條 法規: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第6條 本標準所定之規費,其收取應依預算程序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