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電子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4條 法規:檔案電子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第4條 永久保存檔案與定期保存檔案宜分別儲存於不同之電子媒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