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第11條 法規: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第11條 檔案微縮作業中,應注意拍攝完成之微縮母片與原始文件之內容一致,次序相同;如有錯誤或漏拍情事者,應即補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