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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檔案微縮儲存管理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微縮片之外部包裝應註明微縮片編號、機密等級、微縮作業單位名稱、微縮作業日期、保存期限等事項;如為微縮副片應加註「副片」字樣及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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