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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本法第十二條第三項所定應經電子儲存者,檔案中央主管機關或原機關認有必要時,得依本法第九條規定,採微縮或其他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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