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美援貸款處理辦法 第9條 法規:逾期美援貸款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第9條 借款人受配美援器材後,違反美援器材供應合約之規定,或經依本辦法之規定催收,不為清償時,銀行於報經經建會核定後,應即派員占有美援器材,或逕以原告資格,提起返還器材之訴,同時主張損害賠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