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檔案移轉辦法 第3條 法規:國家檔案移轉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第3條 各機關永久保存之機密檔案於移轉前,應依法檢討辦理機密等級之變更或解密事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