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法規: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 通用目 相關法規 個人資料保護法母法 第21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於本法第十一條第三項但書所定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一、有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限。二、有理由足認刪除將侵害當事人值得保護之利益。三、其他不能刪除之正當事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