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法規: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科技部 › 園區目 第6條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意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