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設置條例 第11條 法規: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設置條例 類別: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第11條 本中心董事、監事、董事長、常務監事、執行秘書均為無給職。本中心之組織編制及專任人員之任免、薪給、福利、退休及撫卹等相關人事管理規定,由董事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