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法規: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第6條 研發成果創作人得參與研發成果之推廣及洽談。但應迴避其研發成果管理或運用案件之審議或核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