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科技部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科技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機關首長移交,主辦會計人員,應將任內收支帳目截至交代日止逐項結總,並編製各項會計報告,移交新任接收。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