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法規:博物館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相關法規 博物館法母法 第6條 本法所稱典藏品,指經博物館專業鑑定審查,符合典藏方針,並經編目登記且列入系統管理、永久收藏者。因典藏方針修訂致與博物館未來發展目標不同,或因品項耗損至不堪使用等情形者,得經博物館專業諮詢會決議,編目登記為教育品或參考品,得不為永久之收藏。 本條定義的名詞 典藏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