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博物館分級輔導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為鼓勵博物館發展國際交流及合作,提高博物館之國際能見度,中央主管機關得對依本法第十六條通過認證之博物館,優先協助其行銷推廣,推動跨國研究及展覽等業務。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