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法規: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相關法規 國家語言發展法母法 第9條 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所定政府捐助從事傳播之財團法人應提供國家語言多元服務,指該法人除自行規劃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之大眾傳播及各種形式通訊傳播服務外,亦得委由專業機構、法人或團體製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