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法規: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藝術目 相關法規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母法 第4條 本條例第三條第三項所稱文化藝術事業,指依法設立登記或經政府立案之機構、學校、法人、團體或商號,其設立目的宗旨、登記事項、營業項目之主要範圍,符合本條例第三條第二項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