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 第12條 法規: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影視出版目 第三章 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方式 第12條 除公視基金會以外政府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其主管機關應監督該財團法人將所持有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之股份,附負擔捐贈公視基金會,不受廣播電視法第五條規定之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