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績效評鑑辦法 第7條 法規: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績效評鑑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影視出版目 第7條 績效評鑑得採書面、定期或不定期實地訪視方式辦理。影視聽中心應提供評鑑所需資料並配合相關評鑑作業。前項不定期實地訪視,應經評鑑小組會議決議,且應有三位以上之評鑑委員出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