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電視法 第30條 法規:公共電視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影視出版目 第三章 經費及財務 第30條 公視基金會之事業年度與政府會計年度一致。公視基金會之年度計畫及收支預算,由總經理編製後,報請董事會審議。公視基金會之年度經費需由政府捐贈之部分,應附具年度事業計畫及收支預算,提請董事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