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文物及軍事遺址管理實施辦法 第5條 法規:國防文物及軍事遺址管理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第5條 國防文物之保管機關(構)應建立文物之調查、研究、蒐集、整理、建檔、典藏、保存維護、展示、應用及其他管理作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