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補助者應繳交成果報告與其電子檔、著作權相關授權文件及其他相關資料正本各一份予主管機關備查。
受補助者應擔保於執行補助案期間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如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致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構)權益遭受損害,受補助者應負全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