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教育推廣鼓勵辦法 第2條 法規: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教育推廣鼓勵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教育,指增進國民水下文化資產知識,提升國民保護水下文化資產之素養及價值觀,促使國民共同保護水下文化資產之教育。 本條定義的名詞 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教育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