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古物複製及監製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公有古物複製及監製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目 第2條 古物之複製,指依古物原件予以原材質、原貌再製作者。古物之再複製,指非依古物原件而對古物複製品再予以重複製作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